《云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》于5月1日起施行,这些重点每个家长都要知道!
2025年5月1日,《云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正式施行!作为云南省首部家庭教育领域的地方性法规,这部条例不仅明确了家庭、政府、社会的责任,还针对留守儿童、流动儿童等特殊群体提出了关爱措施。如何理解这部法规?它将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?一文带你读懂核心要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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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家庭责任:父母是第一责任人,这些“红线”不能碰
1. 外出务工≠甩手掌柜
父母因务工无法亲自照护孩子时,必须委托“靠谱”的成年人(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)代为照护,且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委托他人。委托后需做到:
每周至少一次联系孩子和被委托人,了解生活、学习、心理状况;
委托情况需书面告知学校、居委会,并与学校保持沟通;
若孩子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,必须及时干预。
2. 离异≠责任减半
父母分居或离异后,任何一方都不得拒绝履行教育责任,更不能阻挠另一方参与家庭教育。孩子不是“筹码”,共同关爱才是硬道理。
3. 这些行为明令禁止
因性别、身体条件等歧视孩子;
实施家庭暴力或侵犯孩子财产权益;
逼迫孩子参与违法或违背公德的活动。
二、政府支持:从“线上课堂”到“心理干预”,家长不再孤军奋战
1. 家庭教育“工具包”上线
省政府将组织编写家庭教育指导读本,并打造线上服务平台,开设公益网课、家长学校、服务热线,让家长随时随地学习科学育儿知识。
2. 心理健康成重点
学校需配备心理健康教师,建立心理问题早发现机制;
开展性教育、防欺凌、防诈骗等安全科普,帮孩子筑牢自我保护意识。
3. “双减”政策再强化
政府将严控义务教育阶段作业量和校外培训,推动家校沟通,缓解教育焦虑。
三、特别关爱:留守、流动儿童有了“保护伞”
建档立卡,动态管理:地方政府需为留守儿童、困境儿童家庭建立档案,提供生活帮扶、就业支持等。
流动儿童教育纳入公共服务:完善入学、升学、住房政策,让流动儿童不再“漂泊”。
四、法律责任:“躺平式育儿”,后果很严重
若父母拒绝履行责任,村(居)委会、学校、妇联等单位可批评教育、督促整改,甚至要求其接受强制家庭教育指导。公安机关、法院在办案中发现家长失职,可训诫并责令学习,严重者将被跟踪回访。
五大亮点解读
1.“无正当理由不得委托照护”——堵住“甩锅式育儿”漏洞,强调父母不可推卸的责任。
2. 离异家庭“双轨教育”——明确离异父母共同参与,减少孩子情感缺失。
3. 线上服务“一键触达”——利用信息化手段降低家庭教育成本。
4. 心理健康“早发现早干预”——从源头预防青少年心理危机。
5. 特殊群体“精准帮扶”——让留守、流动儿童感受到制度温度。
《条例》的施行,标志着云南家庭教育进入法治化、规范化新阶段。它既为家长划定了责任底线,也为社会构建了支持网络。教育孩子从不是一个人的战斗,而是家庭、政府、社会的共同使命。